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地质灾害灾情防治分析会商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德保县地质灾害灾情防治分析会商制度
为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全面客观地分析灾害发生演变情况,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特制定本灾情会商制度。
一、会商的部门和人员
灾情会商会由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县国土、水利、交通、住建、民政、安监、农业、卫计、气象、地震、武警、消防、公安、文广、应急机关事务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参加。
如遇特别重大、重大灾情,或有重大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时,依照《德保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德政发〔2015〕26号)和《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2018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救灾预案》(德政办发〔2018〕48号)要求,会商会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或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参加。
二、会商形式
灾情会商形式分为会议会商和电话会商。
会议会商:根据自然灾害程度、等级、发生、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防灾救灾工作的需要,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灾情会商会议。
电话会商:根据防灾救灾工作的需要,部门之间采取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及时沟通联系。
除召开会商会议和电话会商外,也可采取互通简报、信息等形式通报相关情况。
三、会商内容
(一)通报有关单位、部门掌握的雨情、汛情、震情、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情动态信息;通报人员受灾、农业受灾、房屋受损、道路、交通受损、水利设施受损、人员紧急转移安置以及经济损失等情况;通报现阶段防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通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的防灾救灾措施、好的经验与做法以及下一步打算等。
(三)分析判断灾情发展和影响趋势;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安排布置下一步防灾救灾工作。
(四)其他需要会商的内容。
四、信息报送
分析会商会议结束后,由会议召集部门负责将分析会商材料进行整理综合,形成《灾情分析会商报告》,按照相关程序上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