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怡宁医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德保怡宁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基本按规范编制,内容较全面,现状调查及主要环境问题评价基本清楚,所提出环保措施总体可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污染防治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属新建。建设项目位于百色市德保县城关镇隆盛社区百龙屯(县福利院内)。本项目为一级综合医院,设置床位30张,设有保健科、内科、外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老年病科专业(项目不涉及放射性,不设置传染病房),项目租用德保社会福利中心现有场地和建筑进行改造利用,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食堂油烟净化器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百色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要求。
三、该项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可控制在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以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重点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站设导气管将各处理池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臭除味后,通过高15米排气筒排放,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备用发电机房设置抽排风装置,发电机运行时废气抽排至室外。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置处理能力为50m3/d,采用“一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确保废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中午和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噪声扰民。加强营运期的设备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工程固体废物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饱和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饱和活性炭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34号)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其他施工期、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你公司要认真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前须到县环境监察大队办理开工备案手续。项目竣工后,依法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六、请德保县环境监察大队做好项目环境监察工作。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原料、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