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贫小额信贷
(一)贷款对象。全县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人年龄为18至60周岁。
(二)贷款额度:每户只允许申请一笔扶贫小额信贷,信用贷款为5万元以下,担保贷款10万元以下。
(三)贷款期限:3年。
(四)贴息:按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
(五)贷款用途: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只能用于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和促进增收的项目,不得用于建房、购房补助和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
(六)贷款申请流程:贫困户到当地信用社或乡(镇)扶贫办领取《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业务申请表》→借款人填写《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帮扶责任人签署意见→村民委审核并盖章→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盖章→由乡(镇)扶贫办统一汇总交当地信用社→信用社自主调查、自主放贷。
二、贫困人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扶贫小额保险承保内容为:因意外伤害的死亡、疾病死亡、意外残疾、III度烧伤和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药费用。
(二) 意外身故理赔额度:27000元。
(三) 意外伤残理赔额度:按残疾或者Ⅲ度烧伤等级,最高可报销25000元。
(四)疾病身故理赔额度:2000元。
(五)意外医疗费用理赔额度: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按照门诊、住院合理医疗费已报销的差额部分100%给予赔付;未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意外医疗费用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80%;每年最高赔付金额为3000元。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也列入保险理赔范围。
(六)意外住院津贴保障:承保公司给予每日10元的住院补贴,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为准;每次住院补贴天数以九十日为限,每年累计给付一百八十日,最高以1800元为限。
(七)报案电话: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19或本县客服电话0776-3822762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一)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承保内容为:因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理赔额度:最高理赔金额为10000元。
(三)大牲畜盗抢保险承保内容:大牲畜(仅限于牛、马、驴、骡)因遭受盗抢行为致丢失、损毁的,经当地公安部门确认,且满90天未能查明下落的。
(四)理赔额度:最高理赔金额为2000元。
(五)报案电话: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18或本县客服电话0776-3821980
注:2017年10月起县财政已分别代缴贫困人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险保费,贫困人口、贫困户不用缴纳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