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第一章 历史成就与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德保县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其他卫生与健康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所取得的成就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寿命接近76岁,“十二五”期间,孕产妇年均死亡率0.96/10万,5岁以下儿童年均死亡率1.69‰,婴儿年均死亡率6.39‰,分别比“十一五”下降12.72/10万、3.37‰、3.20‰。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二五”时期,各级卫生、计生投入累计114796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从2010年的8.62%提高到了2015年的10.0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参合率达到98.94%,新农合人均筹资从2010年150元增加到了2015年的470元,稳固推进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
县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全面覆盖,全面实施“一取消,两同步”,破除以药补医旧机制。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均达到80.87%以上、销售金额不低于30%,全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并平稳运行,将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以公益性事业服务为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增加编制(增加88个),政府全部负责设备购买、人员经费和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及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机制,实施“托低不限高”的绩效工资政策。认真落实好村医补偿政策,通过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以及财政定额补助等,“十二五”时期末,全县村医人均月收入达1600元。
加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十二五”时期,全县共化债909.9万元,减轻基层卫生机构的运行负担。
——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县共获得涵盖了乡、村二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央预算内卫生投资项目55个(总投资0.9亿元),全县卫生资源总量不断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数增长15.8%,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数增加了10.8%(每千人拥有医疗机构床位达到3.30张)卫生技术人员数增加了37.12%,(执业医师增加25.40%、注册护士增加63.82%),全县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为4.16人、0.750人、1.60人,医疗卫生服务业务用房面积增加了141.15%,万元以上设备增加了92.24%,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将一孩生育登记下放到村、二孩生育审批下放到乡,简化再生育办理程序。
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成立村级计生协会185个,有会员小组长1492名,会员之家12个,会员44450名,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工作取得实效。“十二五”期间,全县爱心保险项目进一步拓展,共投入经费247.919万元,参保64762户;小额贴息贷款项目积极推进,共扶持2122户的农村计生家庭,发放贷款资金3773.54万元。2014—2015年,全县符合享受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7696人次,发放奖励扶助金927.7586万元;全县符合享受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对象247人次,发放奖励扶助金170.202万元。
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已婚育龄人口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实现全覆盖。推行“一网四式三联”工作法,保持严厉打击“两非”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2011年以来年打击“两非”案件数量连续五年排名全市第一,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成绩显著。“十二五”期间,德保县人口计生工作连续7年被自治区评为先进,2016年被百色市评为先进,先后荣获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县、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县称号。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成效明显。不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到2015年底,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达到40元/人/年,比2010年提高了25元,服务与保障内容增加到12类45种。
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提升到新水平。鼠疫、血吸虫病、疟疾、禽流感、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十二五”时期全县无甲类传染病、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出血热、白喉、布鲁氏菌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报告,法定传染病总报告发病率维持平稳状态。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流感、麻疹的防控工作,努力遏制其流行态势。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儿童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甲肝、乙脑、麻腮、A群流脑、A+C群流脑等疫苗接种率稳步提高,有效遏制相应疾病的流行与蔓延。
有效地控制了艾滋病疫情的蔓延,全县艾滋病防治格局发生根本性转变,防治工作变被动为主动,经注射吸毒传播、母婴传播得到有效控制,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歧视进一步减轻。
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成效明显,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等核心指标逐年下降;2015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7%,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5.64%,为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奠定了坚实基础;婚检率从2010年的55.18%提高到2015年的98.32%, 婚检地贫筛查率保持在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筑牢第一道出生缺陷防控防线;产前筛查率从2010年的41.93%提高到2015年的81.54%,产前诊断率提高到2015年的73.63%,有效筑牢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二道防线;建卡孕妇地贫筛查率从2010年的47.83%提高到2015年的100%,牢固守住第三道防线;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从2010年的37.59%提高到2015年的97.04%,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也从2010年的5.1% 提高到2015年的87.38%,筑牢了出生缺陷第四道防线。实施“两癌”筛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直饮水和餐具监测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等,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其公共卫生安全,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网络。
以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无烟环境创建等工作为抓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十二五”期间,德保县成功创建广西卫生城市。
——努力发展中医药事业。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十二五”时期,1家综合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科,覆盖率达61.9%;95个村卫生室能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覆盖率为52%,全县的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得到快速发展。
开展挖掘、整理中医药壮医药成果,德保县中医院通过整下,对16种常用壮技法、3类剂型60种常用壮药药剂的配方、制法、功效、主治、用法等进行详细说明,为基层壮医师临床提供了很好的实用参考价值。
——人才队伍建设实现突破。“十二五”期间,采取委托定向培养等方式进一步培养农村医学专业生,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0人,接收全科医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免费培养毕业生2名。为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全县基层卫生机构新增191个事业编制,有效解决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3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12个乡镇卫生院工作,进一步盘活现有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到“十二五”期末,全县卫生院职工46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93人(在岗在编268人,临时聘用卫生技术人员193人),卫生技术人员中具备执业资格比例为50.64%,本科及本科以上6.11%,大专学历占46.82%,中专学历占37.41%,中专以下占4.07%,中级职称占14%。建成村卫生室168个,共有196名村医。
——卫生计生法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属地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承接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项,调整1项,取消2项。认真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等15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34起,罚款金额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20万元。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健康中国建设,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推进健康广西,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推进健康百色建设,德保县委、县人民政府推进健康德保建设的目标,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健康服务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为提升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但是,“十三五”时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也面临新的严峻挑战,人口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出生人口素质有待提高。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均衡与城镇快速扩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快速老龄化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生育政策调整后,妇产、儿童、生殖等专科医疗资源配置压力增大。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快速变化,慢性病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重大传染病和重点寄生虫病等疾病威胁持续存在。境内外交流的日趋频繁加大传染病疫情和病媒生物输入风险。大气等环境污染和食品不安全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要求卫生与健康领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
此外,制约德保县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
——医疗服务供给不足。
卫生资源布局结构不平衡,尤其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缺乏,2015年底,每千人口拥有公立医院床位仅为1.63张,全县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为5人、2人、2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1.12人。卫技人员学历结构中,本科和本科以上学历457人,仅占19.79%。公立医院床位不足,每千人口仅有1.85张,绝大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床位数呈萎缩趋势。部分县级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 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业务用房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医疗设备和检测设备需要装备和完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公立医院改革不够到位。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刚刚起步,医疗机构存在追求床位规模、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医务人员正常流动机制有待完善,部分领域存在过度医疗现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未有效解决。
——健康扶贫任务艰巨。
德保县属贫困地区,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精准扶贫工作中健康扶贫任务艰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叠加,“因病致贫”带来的健康扶贫考验仍十分巨大。同时贫困百姓患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病、恶性肿瘤等疗程长、负担重的相关疾病发病趋势不断上升,健康扶贫任务任重道远。
——健康产业基础薄弱。
德保县优良生态资源所促发的旅游、中药养生、生态养老、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有待加强;大健康产业的中药材产业、生物制药等产业起步晚、规模小、水平低,产业融合度不强;中医药未形成自身特色品牌优势。医与养双向互通衔接不足,健康养老的全新理念尚未形成,“医养结合”尚处在以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休闲娱乐为主的初级阶段,服务水平较低。
——均衡发展的压力增大。
计划生育任务仍较艰巨,突出表现在人口老龄化、劳动力趋于老化持续加深,2015年底,德保县60岁以上人口占全县总人口14%以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要转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努力推进健康德保建设。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保基本职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扎实推进符合德保实际的医改新路子,注重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引领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立和民营之间、医疗和公共卫生之间的资源分配和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既要兼顾各方利益,又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优先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提升人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实施预防策略,着力解决重大传染病、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优质医疗资源稀缺等事关民生的全局性问题。
——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关注近期德保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又要预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中的长期性问题,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同时,要强化各项规划措施的可操作性,确保实效。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卫生与健康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努力实现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健康相关机构日益健全,服务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更好地满足基本需求,同时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推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减少重大疾病发生。
——健康服务模式有效转变。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全覆盖,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较为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5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
第四节 “十三五”时期德保卫生与健康主要指标
领域 |
主要指标 |
2020年 目标 |
指标 性质 |
健康 水平 |
1.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5 |
预期性 |
2.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8以下 |
预期性 | |
3.婴儿死亡率(‰) |
7.5以下 |
预期性 | |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9.5以下 |
预期性 | |
疾病 防控 |
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0 |
预期性 |
6.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 |
≥90 |
约束性 | |
7.肺结核报告发病率(/10万) |
≤76.8 |
预期性 | |
8.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 |
比2015年 降低10% |
预期性 | |
妇幼 保健 |
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约束性 |
1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0 |
约束性 | |
1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80以上 |
约束性 | |
医疗 服务 |
12.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无 |
约束性 |
13.院内感染发生率(%) |
1.80 |
预期性 | |
14.30天再住院率(%) |
≤2.30 |
预期性 | |
15.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10 |
预期性 | |
计划 生育 |
16.常住人口(万人) |
15 |
预期性 |
17.总和生育率 |
1.95左右 |
预期性 | |
18.出生人口性别比 |
比2015年下降3个点 |
约束性 | |
医疗 卫生 服务 体系 |
19.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3.30 |
预期性 |
20.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75 |
约束性 | |
21.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1.60 |
预期性 | |
22.每千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4.16 |
约束性 | |
医疗卫生保障 |
23.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
65左右 |
预期性 |
24.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28左右 |
约束性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
继续推进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和精神疾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建设2个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加强脑卒中等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种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提高5年生存率。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逐步开展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将口腔健康检查和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体检。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制度。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到2020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分别达到0.2万人和0.1万人,规范管理率达到60%。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法定传染病监测,做好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高艾滋病宣传教育针对性,增强公众艾滋病防治意识,提高综合干预实效性,有效控制艾滋病性传播和注射吸毒传播,提高检测咨询可及性和随访服务规范性,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减少传播,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和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持续减少艾滋病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全面落实救治救助政策,挽救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生命并提高生活质量,全面落实培育引导措施,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活力。实施结核病防治规划,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监测,规范患者全程治疗管理。加强鼠疫、伤寒、乙脑、麻风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氏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到2020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全县所有的县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消除麻风病危害。
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发生率。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和干预试点。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策略。抓好常规免疫,加强查漏补种,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规范疫苗接种工作。加强疫苗冷链管理,保证接种疫苗质量。加强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疫苗销售行为。建立入托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开展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完善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办法,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完善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到2020年,全县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单位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85%以上、3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2%以下。
加强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加强血吸虫病监测,对残存螺点进行灭螺,改造钉螺孽生环境。加强疟疾等蚊媒传染病防控。保持消除碘缺乏病,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有效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加强职业病防治。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康复能力。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试点。
加快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和有效处置,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决策和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核心能力。重点加强突发新发传染病应对能力建设,利用国家项目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规设备配置,根据未来公共卫生发展与疾病流行趋势,配备先进仪器设备。加强烧(爆)伤、核辐射等特殊伤害救治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设备,提升队员综合素质。加强县公立医院急诊科及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实现卫生应急信息实时报送和查询,到2020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到95%以上。
专栏1重大疾病防治工程 |
1. 免疫规划项目:按辖区人口数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免疫规划工作开展,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麻疹、乙肝等疫苗可预防性传染病监测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县本级疾病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填平补齐、满足实际需求的原则,加强未达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按照相关标准为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配备相关设备,建设1-2个区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重点实验室。 3. 艾滋病治疗关怀体系:支持以区域治疗中心为核心、市级治疗点为主干、县级治疗点为延伸的艾滋病治疗体系,加强各级治疗中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艾滋病临床综合诊治能力,有效提高治疗覆盖率。 4. 精神疾病防治项目:支持县精神专科医院、县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精神病筛查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工作。 5. 职业病防治项目: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建设职业病防治基地。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提升尘肺病、职业中毒等重点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 6. 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按辖区人口总数设立结核病防控、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手足口病、狂犬病、登革热、麻风等传染病监测防控专项经费,落实相应经费使用细则。 7. 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开展癌症早诊早治、慢性病与营养综合干预、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以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措施,改善健康教育基地和专科疾病防治专业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 8. 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加强县医院急救分中心建设;完善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进一步提高应急检测能力;实施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 |
第二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控制。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县农村户厕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全覆盖。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加大植树造林面,推进城乡绿化建设,改进城乡人居环境。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和风险评估。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巩固区卫生城市,深化卫生创建活动的健康内涵,以创促建,以城带乡,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的全面改善。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到2020年,力争建设一批村镇示范点。
实施“健康行动计划”。针对常见非传染性疾病的共同危险因素(吸烟、酗酒、不健康饮食和缺乏体育锻炼等),制定并有效执行控烟、全民健身、平衡膳食、限制饮酒、防治药物滥用、不良性行为干预、心理行为干预等公共政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引导青少年及职业人群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发展健康文化,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公民健康素养明显提高。广泛开展“健康行”等活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与就医等知识,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健全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体系,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25%以内。
增强人民体质。建设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和全民健身站,构建场地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1.8平方米。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逐步对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开展科学健身示范区建设和乡镇健身体育工程,逐步对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丰富休闲健身生活,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设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30万人。
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以中小学为重点,关爱青少年健康。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龋齿、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工作。加大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健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试卷行动。建立“医校协同”机制,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学生营养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加大对学校集体供餐的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监管和指导,积极推进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服务,完善新生入学的体检制度,把结核病的筛查列入体检的必检项目中,确保相关传染病的“早发现、早处理”;进一步完善中途转入学学生的传染病筛查制度,确保传染源不传入学校。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实现全覆盖。
专栏2健康促进工程 |
1. 健康城镇和健康村镇:开展创建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综合试点,农村改厕,城乡卫生单位创建、示范单位创建建设。 2. 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人体生物监测。 3.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减少烟草危害行动和家庭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4.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百色行活动,健康家庭行动。 5. 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城乡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学生营养改善监测与评估、食物成分监测、营养相关性疾病调查研究等。 6. 青少年健康工程: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质健康干预计划,积极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常见病防治工作。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严格保证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 7. 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身场地建设,运动促进健康专项行动,推广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工间操制度,青少年活动促进计划。 |
第三节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关键与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有序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摸索制定常见病种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上级医院对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和住院等服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功能定位,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起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稳定期和恢复期康复和慢性病护理等服务。积极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县级医院名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设立诊室,促进优质医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促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
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原则,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积极加入市级医联体、相关特色专科联盟及各县域医疗共同体和远程医疗,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利用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坚持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的“三轮”驱动,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重特大疾病、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为签约服务重点,循序渐进,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城乡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提高医疗质量安全。规范诊疗行为,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提高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保障医疗安全。配合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战略,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用血、注射、照射、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安全管理。做好院内感染预防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市级各专业医疗质控中心的建立并发挥管理作用,逐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健全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持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护理在提升医疗质量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为重点的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加强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大力支持肿瘤、产科、儿科、精神病、传染病、肾病、老年慢性病等重点专科诊疗,以及疑难杂症康复等薄弱领域能力提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传染病、精神疾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产科、儿科、病理、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按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医疗设备,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能力。进一步拓展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
保障残疾人享有健康服务。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将儿童残疾筛查、残疾人健康管理、社区医疗康复等纳入社区卫生服务。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加强康复医院、康复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支持一些综合医院转型建立以康复医疗为主的综合医院或康复医院。完善精神疾病、耳病、眼病医疗服务体系,培育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精神、视力、听力康复服务能力。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普遍开展基本医疗康复服务、残疾预防及相关健康教育,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支持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开展管理、服务、技术等合作。健全专业康复机构对社区、家庭康复服务指导支持的机制。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以残疾儿童、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不少于80%的有健康需求的残疾人能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改善医疗服务。深化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继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紧密衔接,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改善医疗机构的服务环境、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为核心,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优化诊疗布局与流程,特别是门急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应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多种方式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合理调配诊疗资源,推行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优化电子病历,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检查结果查询等便捷服务。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持续改进优质护理服务。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资源共享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强化患者安全管理和促进各级医院间患者安全管理同质性。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和群众满意卫生院活动。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继续提高人口献血率,无偿献血人次数和献血量增长水平与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水平相适应。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建立健全采供血服务网络和血液质量控制改进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
专栏3医疗服务改进工程 |
1.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继续实施电子健康档案和居民健康卡项目。 2.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和质量持续改进,血液安全。 3. 改善中心血站的基础设施条件或配置设备,加强无偿献血采血服务(包括可移动采血屋)的建设。 4. 医疗设备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专科诊治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医院配置计算机 X 线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计算机 X 线摄影系统(CR)或直接数字化 X 线摄像系统(DR)、床旁 X 光机、彩色 B 超(心脏、腹部、血管)等设备。 5. 医共体建设项目。2018年实现县域医共体县级全覆盖,到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50%;到2020年全面推开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100%。 6. 分级诊疗试点项目:慢性病一体化诊疗服务试点,基层签约服务,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 7. 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8. 残疾人健康服务:残疾人健康管理,残疾人重点精准康复服务项目。 |
第四节 加强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全面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统筹规划区域卫生资源,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功能分工明确、医疗、康复、护理等门类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资源向薄弱地区倾斜、向基层和农村流动,缩小区域之间的差距。强基层、补短板,推进妇幼健康、公共卫生、肿瘤、精神疾病防治、儿科、康复、护理等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
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完善城县公立医院二级网。对新建城区、郊区等薄弱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积极参与桂滇黔交界区区域医学中心建设医疗,开展市级区域医学中心的规划与设置。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全面改善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着力改善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办医条件,有效增加基层优质医疗资源,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三个全面达标”:到2018年,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乡镇卫生院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1.08张标准;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全面达到国家“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含县改区)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2.1张的标准;到2020年,全县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备。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县级机构至少建有1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完善检验检疫系统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实验室设备、冷链体系建设,配备冷链运送等专业车辆。提高精神专科服务能力。
全面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改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在辅助生殖、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方面技术与服务能力,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和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加快改善血站业务用房条件。
积极推进社会办医。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70张床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备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实行协议管理。依法落实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收费政策,完善监管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探索副高以上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的管理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儿科、老年病、长期护理、口腔保健、康复、临终关怀等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健康检测、评价机构。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组织实施《德保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投保商业健康保险及参加多种形式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障计划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
专栏4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项目 |
1.乡镇卫生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建设标准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业务用房和维修改造,使床均业务用房面积达到国家标准;按填平补齐原则和实际使用需求,支持乡镇卫生院逐步配置彩超、DR、全自动生化仪、救护车等设备,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 2. 县综合医院建设:支持县级综合医院业务用房建设,着力解决县域内医疗业务用房面积短缺、床位不足、床均面积不达标等问题,新增床位重点向儿科、产科、精神、老年病等领域倾斜,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增强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能力,具备开展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条件。 3. 县中医民族医医院建设:支持县中医民族医医院建设,着力改善中医药壮瑶医药医疗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让广大基层群众能充分享受到“简、验、便、廉”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 4. 县妇幼保健院建设:支持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着力解决围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功能用房短缺,以及县域内产科、儿科床位不足等问题,重点支持与妇女儿童保健密切相关的诊疗业务用房建设,同时配备急救转运车,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母婴安全保障水平。 5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支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着力改善实验室等业务用房不足的问题。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特殊运输车辆和检测设备装备,增强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确保疾病监测与防控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处置水平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 6. 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建设:支持县卫生计生监督所配备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执法快检设备、实验室标准化设备。 7. 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建设项目:在儿科、肿瘤、心脑血管、生殖产前、传染病等薄弱领域,支持市内综合或专科医院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并加强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建设,提升诊疗和人才培养能力。 8.社会办医示范机构建设。 |
第五节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人口需求;研究制定托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按政策生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探索推行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坚持计划生育“三个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不变,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不变。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督查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统筹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自治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统筹卫生计生资源,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服务关怀、政策引导和依法行政。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证和承诺制。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药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降低非意愿妊娠,保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5%。
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强化信息化建设,健全流动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完善便民维权措施,加强区域协作,深化“一盘棋”机制建设。深化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
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稳定家庭功能,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爱和帮助。研究出台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勤劳致富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逐步建立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大力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坚持男女平等,继续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研究解决区域内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难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做好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女孩及女孩家庭扶助工作,提升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
专栏5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重点工程 |
1. 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设施阵地建设、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新一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开展计划生育国策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促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监测调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2. 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在全员人口信息和妇幼信息平台基础上,建设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和生育服务证网上管理系统平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家、自治区、市、县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 3. 流动人口健康促进项目: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开展留守儿童健康教育行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可及性。 |
第六节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
加强妇幼健康保障。围绕母婴安全健康,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继续全面推进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和母婴健康安康系列工程。丰富“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内涵,大力倡导婚前医学保健,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能力,扩大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覆盖范围,健全出生缺陷防控网络,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大妇女保健和管理力度,提高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提高3岁以下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率,改善妇女儿童的营养状况。
持续保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降低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积极推进安全避孕,做好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再生育技术服务指导,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专栏6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
1. 健康妇幼工程:提供妇幼全生命周期基本医疗保健优质服务,持续实施母婴安康计划、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国家免疫规划,早诊早治宫颈癌、乳腺癌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及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生殖健康关爱行动。积极开展婚前医学保健检查和城乡居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地中海贫血防治工程、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等工作。 2.高危孕产妇与新生儿重症转诊工程:建立健县乡级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重症转诊急救中心及救治绿色通道;整合优质师资资源开展基层妇幼医疗技术人员对高危孕产妇与新生儿重症的病情评估、预判及救治能力等。 3.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努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母子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新时期母子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机在手、信息都有” 的目标。 4.妇幼科研项目:加快推进“母婴阻断失败后新生儿艾滋病 毒清除治疗方案研究”课题研究。 |
第七节 发展老年健康服务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市工作,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老人签约服务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壮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着力发展特色医养结合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探索老年人健康养老、有效医疗的模式。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疾病及伤害、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有效控制和降低患病率和病死率,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覆盖面,增加健康体检检查内容,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大力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试点。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积极防治老年性痴呆病。
加强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和健康指导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推动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动三级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大力发展集养老、医疗、康复和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养老康复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护理康复机构。推动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实施健康老龄化示范试点工程。
专栏7老年健康服务重点工程 |
1. 老年养护机构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推行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合,建设集医疗养护、康复支持、保健养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医养结合康复养老机构。 2. 健康老龄化:开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精神健康与心理关怀,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全县建设1个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
第八节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救助解困一批”的总体要求,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五个一行动”,实现五个100%,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覆盖率100%,大病保险覆盖率100%,预防保健覆盖率100%,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健康扶贫保险参保率100%。实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三升一降”(提高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补偿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建立“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完善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实施一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医疗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加大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力度,推进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加快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深入开展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开展健康村镇建设工作。强化贫困地区医护人才培养。鼓励医学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县以下医疗机构就业,支持贫困地区现有医护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提升自身能力,逐步提高村医补助标准。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医疗救助资源,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与共享,共同把健康扶贫工程做好。
专栏8健康扶贫工程 |
1. 实施“五个一行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覆盖率100%,大病保险覆盖率100%,预防保健覆盖率100%,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健康扶贫保险参保率100%。 2.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保险等制度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稳步提升贫困人口、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3. 实行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算,推进贫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4. 开展大病分类救治。根据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结果,筛选重点救治疾病,筛选部分治疗负担重、社会影响大、疗效确切的疾病开展集中救治,对需要维持治疗的疾病,实施定点救治和康复管理。 5. 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提高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疗能力。 6. 充分利用深圳市对口帮扶资源。深入推进深圳市对口帮扶工作,充分利用帮扶单位的技术、资金优势等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 |
第九节 推动中医药壮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完善中医药壮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壮医药服务能力。加快县中医医院建设,不断突出中医特色,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增进对外交流,扩大中医影响。加强中医药壮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大推进中药材种植力度,开发我县中医药壮医药产业,实现种苗、种植、加工、贸易和研发一体化产业链,实现中医药保健养生基本形成产业。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与创新。繁荣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到2020年,力争我县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2.0人;9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中医专科并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力争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服务,每万人中医、民族医床位达到4.5张。
专栏9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
1.中医药壮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县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建设,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人民医院中医科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 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2.中医治未病健康项目: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开展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联合体,制定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3.开发中医药壮医药产业:初步完成中草药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完成7个重点品种品苗培养基地、 个重点品种 GAP3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一个中医药企业园区,培育中药名牌产业1个,力争1-2个单品销售额超过一千万元,规模以上制药企业1家。建立一个中医药研发中心、一个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心和一个中医药商贸物流中心,中药、壮药基本实现种苗、种植、加工、贸易和研发一体化产业链,力争到2020年,中医药、壮药保健养生产业基本形成。 |
第十节 加强综合监督执法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网络,加强城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加强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培训,有针对性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需要。配备完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升监督监测能力,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的信息化水平,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任务分工,根据国家、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医药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及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与评估工作网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能力,到2020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60%以上的乡镇。规范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探索开展企业标准与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比对工作。
专栏10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工程 |
1.综合监督重点抽检网络建设:承担国家卫生计生监督抽检任务,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和供水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开展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开展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抽检等。 2.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包括城市和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系统等,将监督执法信息纳入政务公开。 3.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监测网络与溯源平台建设,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
第十一节 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加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融合发展。到2020年,打造一批竞争力强、满足多元需求的医养结合产业集群,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按照互利互惠、方便快捷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的能力。
促进医疗健康旅游业发展。发挥“广西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广西卫生城市”等城市品牌作用,加快旅游设施建设。推行“优质医疗模式+理疗旅游模式”相结合的医疗健康旅游项目,重点开展特色康复医疗等服务。针对亚健康、有保健需求的游客实行“碎片式”项目突破。
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创新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在公园、生态乡村、库区等生态环境优良、负氧离子高的区域建设健康养身基地,完善与康体活动配套的设施、设备。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在城内推广太极拳、瑜伽、棋牌等传统休闲运动,在山区发展地质探秘、攀岩、爬山、徒步、山地自行车等户外休闲运动,在水面资源丰富的区域推广休闲垂钓、水上娱乐活动,在民族节庆活动丰富的地区推民族体育。
促进医药产业发展。依托德保铝水电一体化项目,大力发展康复器械产业,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构建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医疗健康服务贸易,推动医药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产业合作,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市场集中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诊疗装备的市场份额。
专栏11健康服务业发展工程 |
1. 健康管理服务示范机构、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2.健康服务产业支持项目,培育一批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提高国内知名度。 3. 健身休闲园区建设项目。 |
第十二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和政策。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卫生计生管理人才培训,推进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层骨干人才培养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到2020年,医护比达到1:1.37,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人才规模与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实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
完善人才专业技能培养体系。加强医教协同,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相适应的供需平衡机制。加大力度培养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大力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全力提升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和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卫生计生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鼓励并支持部分专科医师转岗成为全科医师,鼓励全科医生选择特定专科领域进行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保障和优化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探索与完善卫生计生干部队伍任职前的政策、法规和综合素质培训制度。加强管理人才队伍的素质培养力度,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基本建成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学历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做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依托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县民族卫生学校等,由县医疗机构与订单定向医学(本科、专科、中专)生签订就业协议,通过县级财政投入,减免学生学费、住宿费和提供生活补助等,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到县内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服务一定年限。
启动实施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全科、儿科、妇幼保健、产科、急诊医学、重症医学、血液净化、精神科等各类专业人才以及卫生计生社会工作、生殖健康咨询、护理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鼓励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创新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落实国家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岗津贴制度,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实际收入的差距。通过人才服务一体化、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从事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和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
专栏12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
1.乡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乡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配置相应培训条件等。 2. 在职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综合监督人员、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和卫生应急管理人员的培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对基层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开展重点建设,努力实施妇幼技术骨干“3810”培养工程、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工程,尤其是进一步加强生育政策服务人才、儿科医师队伍以及医院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 3. 管理干部培训:探索与完善卫生计生干部队伍提拔、任职前的培训机制,利用区域党校、高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职业综合素质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素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
第十三节 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
依托自治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信息互联共享为核心,推进县、乡二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加入市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全县居民健康卡“一卡通”,做好全县居民健康卡在联网医疗机构的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实现全县范围内联网医疗机构跨院就诊“一卡通”。建立完善人口健康化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标准规范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有序发展。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促进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服务能力。通过鼓励建立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专栏13医疗信息化重点工程 |
1. 实施“e 健康”工程(“互联网+健康医疗”):依托自治区级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深圳市对口帮扶百色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契机,建设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同时推动建设一批区域临床医疗健康数据示范中心,推动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影像、病理、心电)、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 2. 实施人口信息“金人”工程:建成“金人工程”,建立本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形成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实现县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提供人口基础信息服务。 3. 实施健康卡“金钥匙”工程:实施医疗就诊、预约诊疗、自助查询、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妇女保健、无偿献血、医保结算、金融支付等全生命周期人口健康服务“一卡通”工程,实现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金融 IC 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 |
第十四节 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加强医学科学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医药产品开发和适宜技术推广。围绕德保县高发、多发的恶性肿瘤、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各类专项研究计划和科技创新项目;针对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疾病,认真、扎实实施婚检行动计划、产前筛查计划。
在配合自治区共同攻克重大疾病的同时,针对本地艾滋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疫情,积极开展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综合干预研究,依靠科技进一步推进德保县的艾滋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
对科研能力较强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重点培育,积极引导科研能力较强的单位结队帮扶科研能力较弱单位开展科研立项,带动全县科研水平的提高。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和加快中医药的研发和产业化,为新兴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快适合基层卫生医疗和服务的适宜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吸收利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
专栏14医学科技创新项目 |
1. 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积极参与构建市级卫生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 2. 医疗卫生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上一级及其他地市、以及区外省市医疗卫生科技合作交流。 3. 人才小高地:继续建设好德保县人民医院人才小高地项目。 4. 临床医疗研究中心:根据百色市的统一部署,争取1个临床医疗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十三五”规划。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政策。
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医保基金可持续平衡。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完善经办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试点允许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大力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试点。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继续建设并完善城乡统筹救助体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强化政策衔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健康权利,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提高医疗责任险覆盖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探索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取消药品加成,落实政府责任,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补偿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规范公立医院改制。
进一步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行以市为单位的药品带量、带预算采购,推进药品购销“两票制”改革。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对医务人员临床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培训力度,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监管综合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专栏1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程 |
1.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体系结构调整优化、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取消两同步”政策补偿、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 2.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基层老年人部分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等试点或示范建设、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或平台)建设、短缺药品监测点建设等。 |
第二节 建立公平有效可持续的筹资体系
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与健康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逐年增长、可持续的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保障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与健康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提高政府卫生与健康投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落实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高到45%左右,社会卫生投入的比重调整到27%左右,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降低到28%左右,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
第三节 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业监督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认真贯彻实施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全行业监管。完善权责清单,以及依法决策机制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公共卫生领域建立县、乡镇二级监督监测网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机制,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整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继续加强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保障。全县司法行政、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源头预防长效机制,完善医疗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分析研究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变被动为主动化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与医疗机构、卫生计生、民政和保险公司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提高医患纠纷的化解机制。
第四节 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面的有力支持,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社会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与健康、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高社会各界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卫生与健康普法宣传。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与健康职业精神,深入开展职业精神宣传推介专题活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卫生与健康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节 加强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
建立多部门协调统一的规划管理与实施体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推动健康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积极行动,保障卫生与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过于分散的卫生与健康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探索实行医疗、医保、医药相统筹的大部门体制。强化区域卫生与健康规划,整合卫生与健康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规范监测和评估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提高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与反馈机制。对各卫生与健康相关部门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的严格考核体制,具体工作实施环节实行触觉敏锐、全面联动的工作反馈机制。科学制定考核内容及实施细则,全面推进考核的合理化、合目的化、效率化与成效化;不让考核流于形式,促使考核机制成为推进卫生与健康工作进一步完善的重要途径与方法。建立“手续简、战线短”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反馈
机制及“健康影响综合评价”制度,强调反馈和相关调整的及时性,问题发生时,确保最短时间反馈并及时解决。
Copyright www.aiyuzerenfengxianguanlijiankangjiaoyu.com 2010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识别码4510240001
主办单位:德保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桂ICP备10005636号 百公网安备4526010051
地址:广西德保县莲城大街26号 邮政编码:533700 电话:0776-3822102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站浏览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