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划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实施国家食糖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划定保护区是稳定我县糖料蔗面积,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为加快推进保护区划定工作,现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
根据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糖〔2018〕19号)文件和全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培训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是:4月20日前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提交;5月20日前技术服务单位完成资料数据处理;8月20日前完成乡(镇)及村委审核和公告公示;8月31日前完成全县5万亩保护区划定,并形成保护区全部地块“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待验收的基本成果。县人民政府把保护区划定工作纳入2018年度对各乡(镇)的绩效考评,县糖办、县农业局、县国土局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保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保护区划定工作顺利推进。
二、尽快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主体和推进主体,要认真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糖〔2018〕19号)和本通知的工作进度安排,制定出台划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任务分解到村、屯、地块,确保划定任务如期完成。各乡(镇)要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分工,保障相应工作经费,建立工作重点事项、环节和时间节点定期检查、报告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各乡(镇)工作方案请于2018年4月20日前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七秘书科和县糖办备案。
三、抓紧基础资料收集和提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林地保护规划成果、“双高”基地建设成果等基础资料收集是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内外业作业的基础和前提。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基础资料基本清单要求(详见附件2)尽早收集,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资料报送县糖办(邮箱:dbtb2007@163.com,电话:3827106),以便汇总报送技术服务单位分批处理。
四、配合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实地勘查和外业调研
技术服务单位将根据综合分析情况,确定重点核查区域并开展实地勘查和外业作业。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与技术服务单位做好对接,配合开展实地勘查和外业作业等工作。县农业局、县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县、本乡(镇)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保护区划定的面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技术工作成果能按工作目标时间节点顺利进入下一环节。
五、组织开展审核和公示公告
乡(镇)、村委负责组织对相关材料(保护区分布图、片块管护责任表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张榜公示,对公示过程中提出的异议,及时反馈给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服务单位要及时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告,最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在公告公示图件上签章确认。
六、建立联络和定期上报制度
请各乡(镇)落实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将姓名、职务或职称、联系电话、QQ号或微信等信息于4月2日前上报县糖办(联系人:马志达,联系电话:3827106,18978610159,邮箱:dbtb2007@163.com)。
七、建立健全有考核、有督促、有奖惩的工作机制
建立保护区是自治区部署的工作,今年将列入自治区督查工作事项。国家有关部门将赴部分省区、县区开展专项联合督导,国家将对划定进展快、工作完成好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杨,并在研究安排建设项目和补贴补助资金时给予必要的倾斜,对进度滞后的省区将进行约谈。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将对各市、县(区)开展不定期督导,县委、县人民政府也将根据工作安排,相应对各乡(镇)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以督查结果为依据,通过红黑榜通报方式,表扬先进,树立典型,鞭策后进,传导压力,确保保护区划定工作顺利完成。
八、加强成果管理,确保数据信息和资料完整及安全
要切实加强保护区划定各类基础资料、成果资料和数据(方案、报告、图件、图册、文本及电子数据等)的保存和管理,建立完善接收、使用、建档存档、保管等工作制度,确保数据信息、资料完整和安全,防止丢失、泄漏和涉密,为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2.需收集的基础资料基本清单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