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德保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本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情况几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保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保县城关镇城东社区象山街49号,邮编:533700,电话:0776-3822309,电子邮箱:dbqxj215@163.com)。
一、 概述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德保县气象局局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姚学民局长任组长,韦庆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落实便民服务措施
为了使政府信息在生产过程中明确公开,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准确界定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规章制度。按照《德保县气象局局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德保县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政务信息、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气象动态、行政许可规定、天气资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58条信息。
(三)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气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事项;三是本局人事任免、职称文件等事项;四是其他气象业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1、在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局务公开栏将政府信息对内、对外公开。
2、新闻媒体。在德保电视台、中国气象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德保县气象局官方微博,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召开1次气象服务新闻发布会,向到会的各新闻媒体记者通报了“德保县红枫文化旅游观赏月”(12月)期间的气候背景,预测、预报12月及未来一周天气趋势,重点细化预报开幕式当天的天气情况等,并提出具体的关注点和建议。
3、其它公开方式。利用发放文件、报纸及有关部门信息刊物、《防雷知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载体公开。通过气象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气象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局主要收到的咨询条数为35条,内容为天气咨询及大喇叭故障申告,我局均能及时、当场给予反馈处理。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全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七、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本部门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本部门公开信息39条。内容涉及政务信息、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气象动态、天气资讯等。
八、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虽然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时效性,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能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进一步办好德保县气象信息预警平台,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气象信息服务。要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向其他政府信息工作成绩显著的职能部门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