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已进入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一旦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甚至危及生命。为有效预防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德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提示:
一、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根本就不认识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的野生菌。
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避免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产生有毒物质;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
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菌类食材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素证索票、台帐记录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严防野生菌或疑似有毒苗类进入生产经营渠道或场所。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四、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食用野生菌后10 分钟至48 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最好不要向私人诊所求救,以免贻误抢救时机。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