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德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公地址: 德保县城关镇云山大道行政管理区
联系电话: 0776—3833910
电子邮件: dbxgs[at]163.com
主要领导:
黄孟 黄震 林盛庄 李冬雪
工作职责:
(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本行政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照部门职责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本行政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本行政辖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办县人民政府、百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经济案件。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辖区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本行政辖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广西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
11.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市场主体信用的分析、公开及管理工作,承担本行政辖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平台的建立、维护和信用公示系统的建立、完善工作;依法发布本行政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2.负责本行政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4.承担本行政辖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15.根据授权,管理本行政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基本建设、经费、资产、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工作。
16.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商行政管理所的主要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综合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内设机构设置:
信息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监察室 经济检查股 财务股 人事股 企业注册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市场规范管理股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法制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