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德保县地方税务局
办公地址: 广西德保县德盛路247号
联系电话: 07763822208
电子邮件: gxdbds[at]163.com
主要领导:
罗朝康 黎盛侃 徐友清 黄新华 黄昌联
工作职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及地方税务所(分局)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41号),设立德保县地方税务局,为主管德保县地方税收工作,受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和德保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的正科级行政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财政部门的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职责划入地方税务部门。
(二)增加代收代缴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职责。
(三)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行政审批和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五)加快建设覆盖所有税种的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
(六)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七)强化内部审计、巡视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县地方税收工作,组织税收收入。
(二)根据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县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县地方税收、有关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报表。
(四)监督检查本县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县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和行政监察工作。
(六)负责本县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七)进行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八)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设置:
办公室 监察股 人事股 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 征收服务股 征管和科技发展股 法规税政股